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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度榆林市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公告
时间:2009年11月4日 作者:榆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2009年度榆林市面向社会
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公告
今年,我市对女青年报名参军进行改革,由过去的推荐制改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,全市征集任务数为20名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,按综合分数的高低排序来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,并择优确定预征新兵。
一、对象条件
1、征集对象和范围。女兵征集对象,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8至22岁,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岁,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8至19岁。
2、征集条件。体检条件,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携带证件
3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。报名时间从11月4日8时起至11月11日18时止。报名地点在榆林军分区办公楼三楼征兵办公室。
4、携带证件。应征女青年报名时,①大学毕业生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高校毕业证书,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统计表》。②大学在校学生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,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,高校学生证,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。③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,普通高中毕业证书,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,今年高考成绩单且分数在340分以上。
三、审查和评定
5、初审初检。报名时,公安部门人员负责审验应征女青年的户籍、年龄;教育部门人员负责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审验学历。户籍、年龄和学历符合条件者参加身体初检,身体初检主要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视力等。身体初检合格后参加正式体检。
6、身体素质评定。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。设定身高合格值、视力合格值、体重标准值,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。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,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。具体标准:①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,每增加1厘米加1分,最多加15分。②视力合格值,大学生左眼裸视4.5、右眼裸视4.6;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.5,右眼裸视4.7,每眼增加0.1可加1分,最多加15分。③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(标准体重=身高-110,),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,最多减去15分。
7、学历评定。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进行评定打分。具体标准: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并按今年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高职(专科)生70分,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,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。大学生在校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。
8、面试考查。对体检合格女青年进行面试考查。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、语言表达、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。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,现场公布。
9、综合评定。将身体素质评定、学历评定、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,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,中国共产党党员(组织部门出具证明)加15分;年龄22岁的加10分,21岁的加20分,18至20岁的加30分。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。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,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。
四、审定新兵
10、身体复查。对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在定兵前,组织对预定新兵进行身体重点科目复查,不合格者取消预定新兵资格。
11、审定新兵。由市征兵办公室,对学历、年龄、体检、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,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,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。
12、预定新兵名单公示。对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。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,以及政治审查、身体复查不合格的,一律取消入伍资格,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预定新兵名单。
五、优先征集
13、优先征集对象。烈士的子女和同胞组妹,驻海岛、边境、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干部子女,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,优先征集。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。
14、优先征集审定。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,由烈士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。军队干部子女,由干部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。女青年应征报名时提交证明函。市征兵办公室进行审查核实,对不符合优先征集政策的青年,取消其优先征集资格。
15、优先征集办法。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,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、初审、初检和体检检查,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、综合评定打分,直接参加政治审查,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。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,优先征集对象按其优先类别,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“烈士的子女、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”。
榆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:0912-3489080,联系人:张传雷 手机:18991099993。榆林市征兵工作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0912-3489081
 
 
 榆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 
    二○○九年十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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